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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加拿大獨立後仍然有英國女王任命的總督?

加拿大獨立後,仍然有英國女王任命的總督,因為有法律要求自治領承認英國國王為國家元首。

眾所周知,澳大利亞原本是英國的殖民地。和加拿大壹樣,在殖民時期被英國賦予了地位,而且根據法律,自治領必須承認英國國王為其國家元首,自治領領導人需要由英國國王任命。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今天的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壹樣,沒有自己的總統和國家元首。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澳大利亞的領導人是總督,盡管已經宣布澳大利亞和英國地位平等,互不隸屬。但是就職典禮仍然需要英國君主的簽字和任命。然而實際上,他的任命只是走個形式,並不能幹擾澳大利亞大選。

第壹次世界大戰後,由於英國元氣大傷,大量海外殖民地建立了自己的自治領土。二戰後,殖民地紛紛獨立。作為妥協,英國把大英帝國改名為英聯邦,繼續耍花招。如今英聯邦國家中,仍然有很多奉承英國國王為國家元首的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

現在澳大利亞和英國的關系地位壹樣,所以澳大利亞總理選擇了澳大利亞總督,英國國王只考慮澳大利亞總理的意見,不再需要理會英國首相和內閣的建議。雖然從法律上講,英國國王有權選擇總督,但從1930開始,所有總督人選都是由澳大利亞自己決定的。英國國王只參加任命儀式,不再幹涉他們的候選人。

但在法理上,澳大利亞總督作為英國君主的代理人,擁有任免大臣、解散內閣、頒布和通過法律、廢除法律等多項權利。然而,澳大利亞在上個世紀也出現了“憲法危機”。

原因是當時直接解除了內閣制。因為他有法律上的權利,澳大利亞無能為力。當時英國女王直接宣布這是澳大利亞自己的事,英國不會幹涉。

現在對於加拿大來說,雖然他們保持了獨立,但是由於法律的規定,仍然必須有壹個由英國女王任命的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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