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喪葬費撫恤金支付標準
根據《關於提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黑豹發[2010]53號),2010年7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調整為4000元,壹次性撫恤金調整為6000元。
二、申請喪葬費撫恤金的時限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 54 38+0]8號),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親屬應在7日內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喪葬費養老金。
三、申請喪葬費撫恤金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
2.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居民死亡殯葬證明或戶籍註銷證明或醫療衛生機構、殯葬部門、公安、法院等任何部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四、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申報方式
1.手機在線辦理
(1)微信搜索微信官方賬號“哈爾濱社保”,實名認證後,點擊右下角“我的服務”,選擇“哈爾濱社保鏈接”;
(2)在“網上辦理”中選擇“企業養老金”類別下的“個人辦理”,找到“退休人員退休結算-死亡人員”,點擊“立即辦理”,根據頁面提示填寫信息並上傳服務需求圖片;
(3)勾選同意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撫恤金網上申報承諾書,點擊“提交材料”申報成功。
2.窗口處理
申請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居民死亡喪葬證明、戶籍註銷證明,或醫療衛生機構、殯葬部門、公安、法院等部門出具的能夠反映真實死亡時間的合法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哈爾濱市民大廈二樓C區29-32窗口辦理申請。
動詞 (verb的縮寫)有關註意事項
1.已故退休人員的喪葬費養老金將於業務結束後的次月23日支付至其去世前領取養老金的金融賬戶。
2.已故退休人員的養恤金應支付至其死亡當月。額外的撫恤金將從喪葬費中扣除。
六、業務咨詢電話
0451-87153832、87153494
七、冒領養老金的法律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2065438+2004年4月2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第二百六十六條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