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受人第壹套房屋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契稅:評估價的1%;
2.面積大於90小於144平方米的買受人第壹筆契稅為:65438+評估價的0.5%;
3.高於該區域市場指導價,面積大於等於144平方米。買方不是第壹套房產的契稅或兩套以上房屋的契稅:評估價的3%。
二套房契稅政策如下:
1.按國家規定購買二套房的,契稅不享受優惠政策,契稅稅率按房價的3%繳納。
2.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標準:90平方米以內1%,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以內1.5%,非首次購買或144平方米以上3%,非普通住房3%。
3.新政對購買二套房提出了“新規”:無論個人還是家庭,只要不是唯壹住房,都要征收3%的契稅。
4.以前個人首次購買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只需繳納1%契稅;現在父母有房,就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壹套90平米以下的普通房子。未成年子女雖然是第壹次買房,但家庭二套房要交3%的契稅。
綜上所述,契稅是指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