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法律共分六章五十五條,從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調、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監護人和社會對家庭教育的責任進行了劃分和規定。這是繼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後,教育領域的又壹重磅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是為了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重視家庭、家庭教育和家風,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法律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有家庭教育的責任。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
為響應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的“雙減輕”要求,法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與家庭的溝通渠道,促進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鍛煉的時間,避免增加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家庭教育促進法》不僅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壹課堂、父母是第壹任教師的責任意識,承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習慣。同時也規定了家庭教育的內容。比如要求家長培養未成年人樹立維護國家統壹的觀念,培養中華民族的團結意識,培養家國情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道德意識和法治意識;關註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導他們珍愛生命。
這部法律的實施將使家庭教育得到社會的關註,也為家庭教育提供了許多新的方法和思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已於2021年10月23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三屆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素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養、引導和影響,以促進其全面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