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主義是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馬克思主義。列寧揭示了資本主義最後階段帝國主義的發展規律,對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革命和專政理論做出了突出貢獻。他親自領導了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創建了第壹個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壹次開創了社會主義法制。在發展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他也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
總結無產階級革命的歷史經驗,批判地繼承人類歷史思想的積極因素,第壹次科學地揭示了法律的本質和法律現象產生發展的基本規律,使法學成為真正的科學。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階級性和科學性是統壹的,是無產階級廢除舊法制、建立新法制的理論武器。馬克思主義法學原則上不同於壹切剝削階級法學。它認為法律最終是由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法律是由壹定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並反過來為經濟基礎服務。法律是由掌握國家權力的統治階級和集團制定的,為某壹階級的利益服務;
法律不是超歷史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是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隨著階級和國家的消亡,階級意義上的法律也會消亡。馬克思主義的三個組成部分都包含著馬克思恩格斯豐富的法律思想。馬克思、恩格斯在闡述唯物史觀的同時,也闡釋了法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同時,在研究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生和發展以及參加革命鬥爭的實踐中,他也對資產階級法制進行了精辟的分析和批判。
馬克思主義法學是馬克思、恩格斯在20世紀40年代創立馬克思主義時創立的無產階級法學理論和學說19。是適應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和人類社會向* * *資本主義必然發展的客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