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即對現場或某壹具體環節和過程進行監控、監督和管理,使結果達到預定目標。
監督的內涵是監督本質的反映。就其“本質”而言,可能有:1的含義。自上而下的檢查。2.監督和同級監察。在權力結構中,監督不僅限於對下級官員的自上而下的監督。作為職能監督,其目的是提示和督促,防止錯誤,管理和維護秩序。在現代漢語中,監督的意思是“觀察和督促”。
監督的延伸是監督範圍的體現。就其“反映範圍”而言,可能有:
(1)主客觀反思。1.主觀反映包括:監督理論、監督理念、監督觀點和監督認識等。2.客觀反映包括:監督機構、監督組織、監督制度、監督體系、監督機制、監督場所、監督人員、監督工具和手段等。
(2)在形式和內容上的反映。1,體現在形式上有:民主監督、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內部監督、輿論監督、間接監督和直接監督;2.內容如下:對個人的監督,對財務的監督,對決策的監督,對行為的監督,對言論的監督。
(三)在良惡性反思中。1,良性反映是:主動監督、主動監督、有效監督、合作監督、接受監督、服從監督;2.惡性反應有:逆反監督、矛盾監督、回避監督、厭惡監督、拒絕監督或對抗監督。
管理:是可以和管理、理性並稱為管理和組織單位。通過市場經濟的選擇,科學、合理、優化配置經濟要素資源,達到低投入高產出的組織運行目的。
任何壹種管理活動都必須由四個基本要素構成,即:1。管理主體,誰來回答問題;2.管理對象,回答關心什麽的問題;3.組織目的,回答為什麽的問題;4.組織環境或條件,在什麽情況下回答問題。
管理的職能(管理過程)包括:
1.規劃:規劃是確定組織未來的發展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方式。
2.組織:服從計劃,反映組織計劃完成目標的方式。
3.領導力:利用影響力激勵員工,以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同時,領導力還意味著創造相同的文化和價值觀,在整個組織內與員工溝通組織目標,鼓勵員工建立追求卓越的願望。此外,領導力還包括激勵所有部門和職能機構中直接與經理壹起工作的員工。
4.控制:監督員工的活動,判斷組織是否朝著設定的目標健康前進,必要時及時采取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