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了兼職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當然,這是兼職的壹個特點。非全日制用工任何壹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賦予非全日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隨意終止雇傭關系的權利,但終止雇傭關系應當告知對方。通知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非全日制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其非全日制工作,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正式員工,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2.員工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為勞動合同法
因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事業單位員工如何辭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要正常離職,壹般不存在不能辭職的情況,按照程序3個月內就可以辦完手續。如果是涉密單位,或者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的單位,有相關保密期限的規定,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不能從事相關行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在限定的期限內繼續遵守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不得有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
單位按規定不幹涉職工正常辭職的,可直接向人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除了正式工作,還會去其他單位做兼職。與正式工不同,兼職人員可以隨時辭職,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同時,作為用人單位,也可以隨時終止與兼職員工的勞動關系。不像兼職,如果是正式工,辭職至少要提前壹個月通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