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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消備案合同

法律分析:1。合同已在房管部門備案的,應先在房管部門辦理合同註銷手續,並取得備案合同註銷證明。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或變更申請表》可到官方網站或當地房管局辦公室領取,雙方認真填寫並簽字蓋章。3.如果解除網上合同,雙方必須協商壹致,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合同。攜帶雙方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解除合同原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或變更申請表》、買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買賣雙方共同到場。4.變更網簽合同信息,企業應攜帶雙方簽訂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變更合同原因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或變更申請表、買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開發企業到場辦理。5.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定期受理企業的申請。經審核,符合合同註銷條件的,在系統中註銷,房產清單中房屋狀態變更為“可售”,符合變更合同信息條件的,在系統中直接變更,房屋網上簽約合同號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八條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被欺詐的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條壹方或者第三人脅迫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撤銷權消滅:

(壹)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或者自被嚴重誤解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知道撤銷原因後明確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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