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與犯罪的區別;
在法律的早期,侵權行為和犯罪行為之間沒有明確的區別。特別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具有刑民壹體的特點,刑事犯罪與民事違法交織在壹起。在西方,羅馬法時期就有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行為和侵權行為也逐漸分化。侵權和犯罪都是違法的。但是,侵權行為是民事違法行為,犯罪是刑事違法行為,二者在行為構成和違法性上有著本質的區別。具體來說,侵權行為與犯罪的區別可以體現在五個方面:
1,行為不同。侵權行為具有民事違法性,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
2、針對對象的行為範圍不同。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比侵權行為侵犯的客體更為廣泛,不僅包括後者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還包括我國法律保護的其他社會關系。
3.不同的行為有不同程度的社會危害。犯罪行為必須具有社會危害性,這是犯罪的基本要素。而侵權造成的傷害往往只是針對個人或集體,壹般還沒有強大到波及社會的程度。
4.行為人的主觀要素不同。犯罪行為要求行為人的主觀惡性達到壹定程度,即必須有故意或過失。壹般侵權行為的主觀要件是過失。如果是故意的,就要考慮危害程度。如果危害達到刑法規定的程度,可以認定為犯罪行為。
5.行為的後果是不同的。侵權行為應當依照本法特別規定或者其他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責任形式包括損害賠償、停止侵害、消除危險等。犯罪行為是根據刑法規定承擔相應刑罰的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是刑罰,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為根據規定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而且侵權行為和犯罪行為有壹定的區別。希望大家能理解。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79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篇文章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