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含是指壹個話語和另壹個話語之間的語義從屬關系。就話語本身所表達的意義而言,有意義A的句子,就壹定有意義B的句子,即A包含B,隱含可以用公式A → B表示,比如“他是個單身漢”→“他是個男人”。
隱含壹般發生在上下關系或整體與局部關系的句子之間。例如:
他買了壹籃卷心菜。他買了壹籃子蔬菜。
他踩了小王的腳。他踩到了小王。
例1中“菜”和“白菜”是上下關系,例2中“小王”和“小王的腳”是整體和部分關系。從例子中可以看出,“白菜”是“蔬菜”的從屬概念,從“他買了壹筐白菜”可以推斷出“他買了壹筐蔬菜”;從“他買了壹筐菜”不能推斷“他買了壹筐白菜”。實施例2也是如此。所以,壹般來說,蘊涵的規律是,具有從屬概念或局部概念的句義包含了具有上位概念或整體概念的句義,而不是相反。但如果上位詞或表示整體的詞比較全面,則強調所述事物涉及某壹類事物或整體的所有成員。
在身體的各個部位,包含上層概念或整體概念的句意包含下層概念或局部概念的句意,而不是相反。他有各種各樣的鋼筆。他有壹支鋼筆。
那棵卷心菜都爛了。卷心菜心也腐爛了
預設,也稱前提,是指壹個命題或陳述能夠成立的條件。就話語本身所表達的意義而言,就像言外之意壹樣,必須有壹句話是有意義的。但是,蘊涵包含在句子斷言的範圍內,是句子的基本信息;預設不在句子斷言的範圍內,而是句子的背景信息。例如:
他的哥哥在北京上大學。他的哥哥在北京學習。
他有壹個兄弟。
例1中“其弟在北京上大學”是指“其弟在北京上學”,因為“其弟在北京上學”在“其弟在北京上大學”的斷言範圍內。但例2不是例1的蘊涵,而是例1的預設。也就是說,句子①不是在說“他有兄弟嗎?”,但句子②只是句子①表達的背景信息,所以例①以例②為預設。
句子的意義可以通過預設與其他意義聯系起來,使這些意義成為句子的潛在意義。所以有時候壹句話說出來之後,如果再把它的預設說壹遍,會讓人有重復的感覺。比如“他哥哥在北京讀書。他有壹個哥哥。”
舉例說明隱含和預設的區別。
預設:指使用語言交流時,雙方都知道的常識或從句子的上下文中推斷出的信息。
(1)預設取決於人們普遍接受的邏輯規律。
②預設必須是客觀真理。
③提問或否定句子不影響預設的正確性。
蘊涵:如果兩個句子中對應的語言單位之壹是上下義關系的概念,那麽這兩個句子之間的關系就是蘊涵,蘊涵
有上位概念的句子包含有上位概念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