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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糾紛導致工程價款未結算如何處理?

壹、未結清的未付工程款如何處理?

如果工程沒有結算,剩余工程款沒有支付,可以要求工程結算,或者要求承包商在工程結算後支付工程款。因為工程不結算,包工頭可能沒錢。如果工程已經結算,但工程款還沒打,可以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壹)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不能就該部分工程價款協商壹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未通過竣工驗收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壹條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後未在約定期限內答復的,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建設工程結算方式有哪些?

中國的工程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月結

實行旬末或月中預付,月末結算,完工後清算的辦法。跨年度竣工的項目,年終進行項目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竣工後的結算

建築工程或單項工程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在12個月以內,或工程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可在每月中旬墊付工程價款,竣工後壹次性結算。

3.分段結算

即把當年開工,當年不能完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分成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4.目標結算方法

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為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合同中的工程內容被分解到不同的驗收單位。當施工單位完成單位工程內容並經業主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位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的規定,工程未結算且剩余工程款未支付的,合同中有約定的,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後支付工程款。如有爭議,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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