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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經濟法的話題~ ~供專業人士解答。

公司成立時擬定的註冊資本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見面。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限額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

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並說明原因。

不匹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問題裏只有20萬,只占20%

公司董事會增設市場開發部並聘任開發部經理的決議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並說明原因。

見面。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的職權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董事會指定D為財務債務人是否合法?並說明原因。

見面。《公司法》並未禁止董事擔任財務總監。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的職權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乙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王對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是否符合規定?為什麽?

不匹配。

第二百壹十七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

甲公司董事會對王作出的兩項決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原因。

王將B公司的收入返還給A公司是合法的..公司法第149條。

撤銷王在a公司的職務是違法的,公司副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予以解聘。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職權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增補張為a公司董事是違法的,這是股東會的職權。

第三十八條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企業A是否應該補足出資額?乙方和丙方是否對甲方虛假出資承擔責任?

應由乙方和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壹條出資不足的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公司非貨幣財產的實際作價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應當由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會關於免除A企業補足出資義務的決議是否符合規定?

無效。出資不足的法律責任是強制性的。股東大會的決議不得違反《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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