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掛靠是指未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者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但被暫停執業的建造師,以掛靠或者合作的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施工管理等活動。如果建造師掛靠行為被有關機關查處,可能面臨以下後果:1。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或者停止執業的人員從事相應工作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可以處10000元罰款。2.吊銷執業證書:如發現建造師有非法掛靠行為,有關機關將吊銷其執業證書,建造師還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3.取消掛靠資格:對於掛靠單位,如發現其掛靠的建造師有違法行為,有關主管部門將取消掛靠資格。4.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涉及欺騙、虛假掛靠等行為,建造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如被判處罰金或有期徒刑。因此,建築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確保其做法合法合規。
什麽是附屬建築師和註冊建築師?掛靠建造師是指未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雖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但被暫停執業,以掛靠或合作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施工管理等活動的建造師。註冊建造師是指通過相應的教育、培訓和考試,取得國家建造師資格,並經主管部門註冊的人員。
建造師掛靠行為涉及法律法規的合規性,相關主管部門會嚴格監管。建造師應註意遵守相關規定,避免違規行為,並希望相關主管部門能加強對掛靠行為的監管,以確保建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六條* *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