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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合同糾紛的律師費

施工合同糾紛的律師費應根據實際糾紛案件確定。壹般不涉及物業的在幾千元左右,涉及物業的壹般按照壹定比例收取。具體情況下,也可以在聘請律師時由當事人協商確定。此時,律師費應按爭議標的金額的比例累計。

1.建築合同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1)施工合同糾紛訴訟費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準為5000-30000元/件,可合理提高。

(2)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金額按比例累計收費:

1、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以下部分收費比例為8%-1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為7%-9%;

3、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為6%-8%;

4、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為5%-7%;

5、500萬元至1萬元(含1萬元)為4%-6%;

6、65438+人民幣0萬元至人民幣2000萬元(含2000萬元)為3%-5%;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為2%-4%;

8、5000萬元以上是1%-3%。

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

1,項目範圍。

2.建設周期。

3、中間竣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壹個完整的建設項目往往由許多中間項目組成。中間項目的完成時間影響後續項目的啟動,制約整個項目的順利完成。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

4.工程質量。

5.項目成本。由於定額計算方法不同,工程造價會有巨大的差價。以招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以中標時確定的金額為準;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承包投資的,以批準的概算中承包內容對應的投資(包括相應的不可預見費)作為工程價款;合同以施工圖預算為依據的,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總額或綜合預算為準。

6.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勘察設計資料等工程技術資料是建築施工的依據和基礎。發包人必須全面、客觀、及時地向施工方交付工程的相關技術資料,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在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因合同形式不同而不同。在建築安裝合同中,結算方式需要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於工程款的撥付,需要雙方根據支付內容來確定,包括以下四項: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保修保留金。

9.竣工驗收。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行政法規,規範建設工程的驗收方式、程序和標準。

10,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後,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負責維修和更換。國家對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壹般有明確要求。

11,相互合作條款。建設工程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壹樣,不僅要求當事人積極履行義務,

還需要各方互相配合,互相協助履行義務,如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報告工程情況,完工後及時驗收等。

在我國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合同糾紛的處理中,壹般都需要在法律途徑的基礎上嚴格處理。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聘請律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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