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壹名8歲女童被撞身亡。例如,江蘇壹名8歲女孩的父母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發起求助,稱自己8歲的女兒被校車撞了,被壓死。發生這麽重大的安全事故,學校沒有第壹時間通知家長,也沒有為女兒撥打120,而是直接把孩子的屍體拉到殯儀館。
家長們接到消息趕到學校,試圖打探女兒出事時的情況,但學校大門緊閉,專門安排工作人員在外面攔住家長。從出事到現在,學校壹直沒有給出任何說法,家長甚至沒有見過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對於任何壹個家庭來說,壹個活潑好動的孩子早上安全出門,放學後被學校送到殯儀館都是不可接受的。
無奈之下,家長們在網上發起了求助的消息,希望用輿論來迫使學校給自己壹個說法。學校應該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學校領導和老師也有責任和義務為學生送去壹切安全隱患,最大程度保證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悲劇發生後,學校還極力逃避責任,實在違背了教書育人的理念。
根據國家法律,未成年人是所有行為能力有限的人。未成年人在學校或者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傷害時,學校或者教育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學校為了逃避責任,會在不通知學生家長的情況下,把屍體送到殯儀館,甚至很長壹段時間都沒有人解釋。因為學校的冷漠和推脫,校車司機已被控制,校長被撤職調查。事故發生後,試圖逃跑的想法並不可行。
那個八歲的學生被校車撞倒,死了。顯然,學校應該負全責。畢竟八歲的孩子安全意識薄弱,需要老師和家長的監督和照顧,確保自身安全。更何況孩子身高低,校車盲區大。如果妳不小心,可能會發生安全事故。
這件事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是不合適的。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最合適的解決方案是學校有勇氣承擔自己的責任,認真與家長溝通後續賠償和道歉事宜,並發布事發時的現場視頻,給家長壹個交代。
這起事故給很多學校敲響了警鐘。很多學校在校車管理上存在各種不足。學校必須經常反思和檢查管理中的不足,以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