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產假延長60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2.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的基礎上,產假延長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這壹規定可能會在今後的政策中得到保留或微調。
產假申請流程:
1.女職工應按規定填寫《女職工產假申請表》。
2、部門審批、簽名、蓋章。
3、人事部門審批。
4.休產假。
5.休完產假後,需要填寫《女職工產假申請表》。
6、部門審批、簽字、蓋章。
7、人事部門審批。
綜上所述,2024年江蘇省產假新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女職工提供了最長158天的產假,以及難產、多胞胎的額外產假。同時明確了育兒假的相關規定,旨在更好地保護女職工權益,支持家庭育兒。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2016 65438+10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不影響福利待遇的情況下,在規定的假期內支付工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其他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