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江蘇省消防條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規定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體系和管理制度,對建築等火災危險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監督檢查和處罰。首先,條例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體系,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制定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其次,條例強化了建築等火災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包括設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加強電氣火災的預防和管理等。此外,條例還規定了消防安全檢查和監督檢查的程序、對象和責任,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最後,條例明確規定了公眾參與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消防員和消防誌願者給予鼓勵和獎勵。
消防法規執行過程中,消防設施出現質量問題怎麽辦?發現消防設施存在質量問題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告消防機構。消防監督機構發現消防設施存在質量問題的,應當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依據《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江蘇省消防條例》的實施旨在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公眾消防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條例》雖然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範,但更需要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條例》的有效實施。
法律依據:
《江蘇省消防條例》第壹條為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