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隨機上路查車,公路典型的“三亂”行為是什麽??1,只有交警才能隨時上路執法;2、交通檢查只能是定點檢查,具體點位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3.在與交警聯合執法時,交通部門可以有“借口”上路執法,本質上是違法的。
綜上所述,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但壹般情況下,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許攔截違章的。在服務區遇到交警,妳有權選擇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壹)預防、制止和調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公共秩序,制止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五)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行業的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
(九)管理家務、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旅行;
(十)維護國(邊)境公共秩序;
(十壹)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執行刑罰的情況;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工作,指導治安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