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壹般是指在壹定時間內封閉道路或禁止雙向、多向、單向道路通行,違反日常交通方向和規則等措施。。
交通管制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對道路上車輛、行人的通行以及其他與交通有關的活動所制定的具有引導、禁止、限制或者指示性質的具體規定。交通管制實施後,市民應遵守管制通告,積極配合交警部門工作。交通管制是指出於某種安全原因,在部分或全部交通路段對車輛和人員通行采取的管制措施。壹般來說,限制交通行為主要是在集會遊行、大型運動會、道路橋梁建設、搶險救災、執行重要安保任務等情況下的臨時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
衍生問題:
交通違章後罰款怎麽交?
1.持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有暫扣憑證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各地銀行均可通過自行繳納話費的POS機繳納違法罰款。
註: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後,可以等交警局給妳發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也可以自己去交警大隊或者交通監控中心領取。
2、憑《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章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憑證,還必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和駕駛證、行駛證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決定。
3.駕駛證因違法項目需要暫扣的,必須按照規定暫扣。駕駛證暫停期滿後,憑《被暫停駕駛證執行證》取回駕駛證。
所以,采取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壹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方可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