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了規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本規定* * *共114章,經2015年6月20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17年7月22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令號公安部104)於2008年8月7日發布,同時廢止。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獲得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於2000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旨在依法懲治交通肇事犯罪活動。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1)於9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89號令公布,並於6月30日起施行。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壹百壹十五條規定,本辦法已廢止。
擴展材料:
經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5月28日起施行。?
2007年2月29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並於2008年5月29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該決定自201年5月1日起施行。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