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太多無法償還。解決方案如下: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延期償還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減少債務,想起訴債務人,那麽起訴後,就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減免債務,法院不予支持,將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有能力償還但拒絕支付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不會坐牢,因為民事責任不涉及刑事問題;
4.如果債務人真的沒錢還,即使對方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也知道妳沒錢執行不了。只有妳有錢了,拒不歸還,法院才能抓人。
綜上,兒子欠錢,父母沒有責任償還。如果兒子欠的債未成年,父母有責任還,但如果兒子成年後欠的債都是他自己的責任,而不是父母的,重要的是,討債人不能用非法手段向債務人追債,即使兒子欠債,也與父母無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