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由住建部門實施,屬於行業管理中的安全生產範疇。安監局是綜合管理部門,統籌管理各行業。
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先向住建部門的安全監督機構報告,由他們根據事故的大小和性質作出直接處理或上報的決定。
遇有重大安全隱患,應急部門應在3小時內通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有關資料,顯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重大事故和壹般事故發生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特別重大事故或者可能演變為特別重大事故的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報告事故,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壹)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上報國務院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重大事故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3)壹般事故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報告事故的同時,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