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教師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麽?

《教師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麽?

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壹支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

教師法以教師為立法對象,將國家尊師重教的方針上升為法律,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和意誌。總則第壹條明確規定了其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法。”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護教師合法權益

長期以來,雖然我們壹直強調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種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始終沒有形成。壹些地方還存在對教師的歧視和不尊重,教師的地位和待遇較低,影響了教師的積極性和教師隊伍的穩定性。因此,國家通過制定《教師法》,明確確認教師的基本權利,規定教師應當享有的社會地位和物質待遇,規定政府、學校、社會各界和公民的責任,規定侵犯教師合法權利的法律責任,對於用法律手段有效保護教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針對性。

(2)提高教師素質。

教師的素質決定教育的質量。雖然近年來我國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有了很大提高,但從整體上看,教師的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教育發展的要求。因此,通過《教師法》的制定,確定以法律的形式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定教師的聘任、培養、培訓和考核,使提高教師素質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措施和標準優化教師隊伍,盡快建設壹支思想道德修養和業務素質良好的我國教師隊伍,以適應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3)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教育的發展。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是我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根本大計。能否培養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接班人,關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教育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改革步伐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教育內容、方法和教育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發展中國的教育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教育振興和健康發展的關鍵在於建設壹支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因此,應制定《教師法》,依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以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壹條為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 上一篇:建築協會的性質是什麽?
  • 下一篇:金融基礎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