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將教師資格證借給他人需要承擔責任嗎?在法律上,妳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我國民事立法中壹項重要的民事責任制度,旨在補償和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連帶責任主要基於合夥、擔保、聯營、承包等合同關系,或者代理行為和上下級關系。對連帶責任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目前在法學領域很少涉及。連帶責任構成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系中數個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壹種形式。因此,連帶責任應當具備民事責任的壹般要件,即連帶責任必須主觀上有過錯、違法並造成損害,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但由於民事立法允許無因設定連帶責任,即當事人自行約定,因此連帶責任的構成存在例外。比如,保證合同中的保證人,雖然主觀上是無辜的,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但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因此,連帶責任的構成也有其自身的條件和特點。連帶責任人必須有兩個以上的連帶債務,這是承擔連帶責任的前提。連帶債務是指多數債權人或債務人以同壹給付為標的的債務,數個債務人共同承擔以同壹給付為標的的債務,稱為連帶債務。顯然,承擔連帶責任的人必須是兩個以上的人。作為多數主體,連帶責任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壹般承擔連帶責任的債務人,如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人,另壹種是補充連帶責任的主債務人和次債務人,如保證合同中的主債務人和保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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