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並負責街道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認真履行協調職責,搞好縱向、橫向和內部協調,重點加強與市、區人大及其對口單位的聯系,協助常委會領導開展各項工作。
3、協調辦公室的相關業務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辦公室的整體效能,當好常委會領導的參謀助手。
4.組織、協調、保障人大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人大代表視察、審議、調研等重要會議和活動。
5、審核街道人大常委會黨組、街道人大常委會領導和街道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發給街道人大常委會的文件,在職權範圍內批準和簽發。
6、做好常委會各科與辦公室的協調工作。
7、圍繞常委會的工作,根據常委會的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以及需要領導決策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開展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8、按照廉潔勤政、統壹服務、優質高效的原則,加強機關內部建設,提高工作效率,為街道人大工作的開展提供服務。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業務知識。
10,協助常委會領導制定相關規章制度,科學規範管理辦公室工作。
11,負責人員調配、財務審計、後勤服務等。在街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12,抓好街道人大常委會機關的組織、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
13、完成街道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