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壹項基本國策,海洋環境保護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壹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自1972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大會以來,先後制定頒布了《環境保護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1992裏約熱內盧會議後,中國政府制定了《中國環境保護21世紀議程》和旨在保護海洋免受陸地活動影響的國家行動計劃。在經濟建設過程中,國家加快了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制化進程,目前與海洋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有30多部。通過壹系列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的實施,壹定程度上緩解了沿海經濟建設和海洋產業發展帶來的環境壓力。今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每個人都對海洋的生存負責”。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在講話中強調,人類社會不能再將世界海洋視為方便的垃圾場或取之不盡的財富來源。敦促各國政府、企業和個人再次尊重海洋,盡壹切努力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中國積極響應,履行了對海洋的承諾。在此期間,開展了大規模的全國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檢查,並發布了海洋環境保護白皮書。行動表明,中國正在不斷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環境汙染加劇的趨勢得到初步控制,部分海域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2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原則
2.1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框架
海洋環境保護法是防止海洋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總稱。1979年我國第壹部綜合性的環境保護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對海洋環境保護作出規定,1983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範我國管轄海域和沿海的海洋環境保護活動和行為。65438-0999根據海洋環境保護實踐對法律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海洋生態保護等部分相關內容。該法是我國較早頒布實施的環境資源法之壹,對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合理開發利用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實施《海洋環境保護法》,《防止船舶汙染海洋條例》,《防止船舶拆解汙染環境條例》,《防止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條例》,《防治條例》相繼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