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p2p和非法集資的目的不同。合規P2P只做信息中介,不碰資金。融資的目的是幫助有需要的人。
2.非法集資的目的是集資挪作他用,但目前很多P2P公司通過涉及資金池、自融等方式,已經觸犯了法律邊界;
3.投資人判斷P2P是否非法集資,主要看兩點,1是P2P平臺是否觸及投資人的資金,2是P2P平臺投入的錢是否有壹對壹的借款人。
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程序:
1,立案。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根據各自管轄範圍,對報案、控告、舉報、自首材料以及自訴材料進行審查後,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決定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訴訟活動;
2.調查。偵查是公安機關、檢察院在依法辦理案件過程中實施的專項偵查及相關強制措施;根據法律規定,偵查過程中傳喚、傳喚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留。按規定,考察期為2-7個月;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在緊急情況下,臨時剝奪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4.逮捕。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但確有逮捕必要的,應當立即逮捕。逮捕時應出示逮捕證。任何被批準逮捕的人必須在逮捕後24小時內受到審訊。當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並且發給釋放證明書。逮捕期限與案件的偵查期限密切相關。通常逮捕期限在法院作出判決時結束,即法院作出判決,逮捕可以結束或成為判刑(有罪);
5.審查起訴。根據規定,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間為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延長半個月;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1個月。
綜上所述,如果P2P行為涉嫌非法集資,公司高管和主要負責人壹般會承擔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所謂非法集資,是指未經批準的公司、企業、個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渠道向公眾或者集體集資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行為本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