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協議怎麽寫才有效。
貸款協議載明貸款人、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時間等主要內容的,貸款協議合法有效。具體包括: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2.寫清楚貸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的金額;3.寫清楚借款期限;4.寫清楚貸款的利息;5.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時間和支付方式;6.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
貸款協議怎麽寫才有效?
第二,民間借貸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民間借貸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兩個問題:壹是借款合同生效的條件,二是法律效力發生的時間。就前者而言,涉及兩個方面:壹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內容。
1.就形式而言,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壹點在我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七條中也有明確規定,即商業銀行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貸款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可以不采用書面形式。
2.就內容而言,借款合同的效力在於雙方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在訂立貸款合同時,這個問題往往很復雜。具體有兩種情況:壹種是雙方貨幣借貸關系的合法性。比如超過國家利率的高息貸款是無效的。另壹種情況是借款合同附加內容和條件的合法性。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而言,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約定的,從約定時間起生效;但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實際提供貸款時生效。因此,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其他所有借款合同都是約定合同而非實際合同,即在出借人與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協議時生效,而非出借人實際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時生效。
三、民間借貸不還怎麽辦?
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合法的方式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壹般情況下,債權人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利,包括查封財產的行為。但這不是絕對的。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允許債權人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扣押財產:
1.壹方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超過約定期限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占有人有權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壹定的財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時,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扣押抵押物,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其債權。比如,甲方以耕牛為抵押借款1000元,到期未償還,債權人可以扣押耕牛督促甲方清償債務,或者依法變賣耕牛實現權利,或者將耕牛折價歸自己,余額可以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以上是如何給大家寫借款協議的相關內容。當妳寫貸款協議時,妳必須註意寫下所有必要的信息,以避免遺漏。下面有相關問題。請咨詢《法制快報》的律師,他們會給妳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