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民事主體有權就民事糾紛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提起訴訟的原告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撤訴。具體來說,壹審原告應當在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書面撤訴申請,由法院決定是否準許撤訴。允許撤訴的,法院應當裁定允許撤訴。從撤訴的法律效力來看,原告撤訴視為不起訴。因此,如果原告撤訴後想以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再次提起訴訟,借條仍具有法律效力。就借條而言,原告應當在其主張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提起訴訟,否則被告可以主張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抗辯。雖然原告提起了訴訟,但由於撤訴,其訴訟請求的訴訟時效並未因之前的訴訟而中斷。借條約定的還款日起三年內,原告未再次提起訴訟並向被告主張權利的,被告雖然有權提起訴訟,但可以拒絕還款。
個人推薦
建議原告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要求被告及時還款,避免時效期間的流逝。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壹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撤訴處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理由,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九十二條規定,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