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告中,家屬表示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失誤,並將老人寫成了孩子。重癥監護室沒有降壓藥。無論什麽事情通常都不是什麽大事,壹旦病人發生意外,壹切都會增加過錯。在這壹點上,絕對是醫院的錯。
在普通人眼裏,我們聽不懂任何專業權威的術語,但我們只明白壹個道理:送到醫院是治愈信任的良藥。如果有問題,就要和醫院說清楚病歷有錯誤。這是壹個合格的醫生應該做的事情嗎?面對這些,患者執著於它們不是很正常嗎?
但更明顯的是,我肯定在手術前和家人談過,我也告訴了他們手術的風險,需要他們的確認和簽字。既然知道術後並發癥的可能性,就已經同意簽字,然後面對病人的死亡和醫院的壹些過錯,就應該按照正常的順序澄清。
顯而易見,這樣的家庭不缺這1億元。此外,家屬回應了1億元的索賠要求。就這壹事件而言,非常準確地表達了家屬不只是想要巨額賠償。然而,醫學鑒定不是按照通常的順序進行的。國家已經明確表示禁止醫鬧。沒有醫學鑒定怎麽能確認是正當的呢?沒有醫學鑒定能叫醫鬧嗎?
對於此次事件,醫療糾紛的情況傾向於不接受法律途徑以訛傳訛造勢,醫院專家水平相對較高,因此任何操作都可能存在風險。從理性的角度看待這壹事件,索賠1億元是不理智的。這樣的家庭並不缺錢,索賠很可能不是簡單的賠償。
但是,有可能通過各種方式從商人的利益中受益,畢竟患者活著的價值以及可以持續創造的利益;也可能是患者家屬心理上接受不了這個結果。畢竟,許多患者家屬仍然難以理解和接受並發癥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