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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音響是否屬於消費稅範圍?

進口音響不屬於消費稅範圍。

現行消費稅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煙花、化妝品、成品油、貴重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器材、高檔手表、遊艇、木質壹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汽車、電池、油漆等稅目,不包括音響。

消費稅是指以消費品營業額為基礎的各種稅收,是政府對消費品征收的壹種稅。收款環節單壹,多在生產或進口環節支付。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也是價內稅。稅收作為產品價格的壹部分,最終還是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有以下特點:

1,消費稅稅率根據貨物種類確定。不同商品的消費稅稅率不同,計稅依據也是根據商品種類來確定的。比如酒類,不僅要按照每種酒的量,還要按照價格,壹次性征稅;

2.消費稅大部分應稅消費品只在出廠銷售環節征收壹次,以後在批發和零售環節不再征收;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有兩種計稅方法:從價率和從量定額。

消費稅的征收方式如下:

1,第壹類:壹些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煙花等。,對人體健康、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2.第二類:奢侈品和貴重珠寶、化妝品等非必需品;

3.第三類:高能耗、高檔消費品,如汽車、摩托車;

4.第四類:不可再生和可替代的石油消費品,如汽油和柴油;

5.第五類:具有壹定財務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品等。

綜上所述,消費稅的征收是單壹的,除了卷煙批發和超豪華車,其他需要征收消費稅的項目只需要在單壹環節征收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在銷售時納稅。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稅;用於其他用途的,轉讓使用時征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交付委托方時代收代繳,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委托方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稅款允許按規定扣除。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在報關時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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