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禁令標誌扣3分是違反相關禁令的相關處罰。禁令標誌指示的作用是指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它的形狀通常是圓形的,有的是頂點向下的八角形或等邊三角形。其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條、黑圖案,“禁止停車標誌”為藍底、紅圈、紅斜條。
以下是相關類型的禁止標誌:
1.沒有交通標誌意味著禁止所有車輛和行人通行。位於禁路入口附近;
2.禁止進入標誌意味著車輛禁止進入。位於禁行路段入口或單行道出口處,顏色為紅底中間的白條;
3、無機動車輛通行標誌,表示禁止各種機動車輛通行。位於禁止機動車通行路段的入口處。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當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
4.沒有卡車交通標誌意味著沒有卡車通行。位於禁止貨車通行的路段入口。對過往貨車有載重限制時,應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如禁止小型貨車通行;
5.無三輪汽車交通標誌,即禁止三輪汽車通行。位於禁止三輪汽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的,也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1.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以下七種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