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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內容。

法律分析: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給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為了保護學生視力,讓他們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他們沈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明確了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措施和辦法。包括及時與家長溝通,細化管理措施,加強教育引導,加強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學校應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需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必須經家長同意,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入校後要把手機交給學校統壹保管,禁止帶入教室。二是細化管理措施。學校應當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措施,明確統壹存放的場所、方式和責任人,提供必要的存放設備。應采取在校園設置公用電話、設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有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為其他家長提供便捷的聯系學生的方式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之間的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使用手機完成作業。第三,加強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會、心理疏導、校規校紀等方式加強教育引導。,使學生科學合理地對待和使用手機,提高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的管理行為。第四,做好家校溝通。學校應當向學生家長告知手機管理的要求,並說明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要盡到教育責任,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形成家校合力。第五,加強監督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納入日常監管範圍,確保相關要求得到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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