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被處以罰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從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幾個原因:
1.安全:煙花屬於易燃物品,燃放時可能引發火災或燙傷等事故。此外,不當使用煙花還可能導致爆炸等傷害;
2.環保:煙花往往含有大量有害化學物質,如重金屬、氮氧化物等汙染物,會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排放後留下的殘渣和煙霧也會汙染空氣、水和土地;
3.噪音汙染:煙花燃放時會發出很高的噪音,對周圍的居民和動物造成困擾。對於老人、小孩和動物(如狗),噪音可能會帶來特別大的壓力和焦慮;
4.社會問題:燃放煙花不僅會增加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的成本,還會因為安全和噪音問題讓居民質疑燃放煙花者之間的關系。
燃放煙花可能帶來的危害包括:
1.火災風險:煙花中的燃料可能引起火災,特別是在幹燥和易燃的區域;
2.人身傷害:煙花含有易燃易爆物質,如果操作不當或煙花失誤,可能導致人受傷或失明。每年都有多起煙花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噪音汙染:煙花爆炸時會產生大量噪音,可能影響周圍居民的睡眠和健康,也可能影響野生動物的棲息地;
4.空氣汙染:燃放煙花時會釋放出含有重金屬等有毒物質的煙霧,可能對健康產生影響,對環境造成破壞。空氣中的顆粒物和有毒物質可能長時間停留在空氣中,產生霧霾;
5.水汙染:由於煙花中的化學物質可能流入水中,會汙染水體,損害水生生物的健康。
綜上所述,燃放煙花爆竹可能會造成很多危害,我們應該盡量避免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違法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被處以罰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從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和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根據汙染防治設施的運行費用、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