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經濟法與其他部門的關系

經濟法與其他部門的關系

基本內容

經濟法和民商法

經濟法和行政法

經濟法與國際經濟法

經濟法和民法都調整經濟關系,兩者的壹些概念、原則、制度和手段可以通用。區別在於:①民法和經濟法的內容不同。②民法以個人權利為基礎;在微觀經濟領域,經濟法以社會責任為基礎;在宏觀經濟領域。③民法和經濟法的學科系列不同。

經濟法在調整經濟關系時,必要時也會采取行政措施。但經濟法與行政法也有區別,具體表現為:①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不同於行政法調整的行政關系。②經濟法主體與行政法主體之間的關系不同。③經濟管理的法律關系追求壹定的經濟目的和利益,行政法的目的是控制行政權力,提高行政效率。

經濟法與國際經濟法也有密切聯系,都是調整經濟關系,但二者也有很大區別:①經濟法主要是壹國之內的法律關系,而國際經濟法多是不同跨國主體之間的關系;②經濟法多以綜合方式調整,而國際經濟法多以民事方式調整;③經濟法有多種責任方式,國際經濟法以民事方式為主。

關鍵點精確解

1.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不僅是壹個認定問題,還關系到經濟法能否作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存在。1980年代中期,法學界發生了壹場民法與經濟法的大討論。現在法學界普遍認為經濟法是獨立的,經濟法的範疇已經從“大經濟法”的合理性回歸到我們今天對經濟法的理解。2.經濟法作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有其特殊的理念、標準、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和基本原則。社會本位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之壹。基於國家、社會、個人三元結構的劃分,經濟法在社會層面承擔了重要任務,與行政法、民商法壹起成為現代法律體系。3.經濟法以其新穎性和生命力,形成了這樣壹種手段,可以用來突破法律部門之間的舊界限,重新組合源於不同傳統規範,尤其是源於傳統商法規範的各種原則。這也是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的壹個重要特點。

審查指南

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是幾年考研的熱門話題,壹般以簡答題的形式出現,主要考察基礎知識點。比較難的是壹些邊緣話題,比如:試討論壹下消費者權益法是經濟法的壹個部門。這不僅需要很好地掌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需要熟練運用什麽是經濟法,經濟法與其他法律部門有哪些聯系和區別。可見,掌握經濟法基礎理論是處理此類綜合考題的關鍵。

  • 上一篇:鄧婕教育鄧婕教育的優勢
  • 下一篇:居委會能出具監護人證明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