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濟糾紛起訴程序是: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
2.案件受理後,法院會發出繳款通知書,按指令到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然後持銀行的繳款收據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壹般會發出開庭傳票;
4、按照傳票標明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等開庭後宣判吧。如不服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至15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等。;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等。
二。如果協商不成,具體訴訟流程如下: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
2.案件受理後,法院會給妳壹張交款通知書,按照指示到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然後拿著銀行給的交款收據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壹般會給妳發開庭傳票;
4、按照傳票標明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等開庭後宣判吧。如不服判決,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