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經營者是指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或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對方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消費者相對應。
2.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調整經濟秩序和整個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不同國家的法人制度具有相同的特征,但其內容有所不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範經濟秩序和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公司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區別在於:
1.企業法人是企業的組織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
2.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法人不是自然人,但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自然人。壹般來說,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無生命組織,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設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