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限制妳的人身自由,違反了行政法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拘禁罪。對此,可以向上壹級公安機關或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同時,復議和訴訟都可以壹起提起行政賠償!
第二,我該怎麽辦?人身受到威脅怎麽辦?
建議報警;《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3.被告虛假訴訟該怎麽辦?
關於“被告有虛假訴訟怎麽辦?”虛假訴訟,妳可以收集證據,撤銷虛假訴訟的判決。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四、如何處理假釋,怎麽辦?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現就“如何辦理假釋,如何做”回答如下:
壹、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監獄應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並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鑒定表;
2.罪犯獎罰表;
3.終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
4、歷年減刑裁定書復印件;
5、罪犯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具體材料;
6、未成年或老年殘疾人(自傷、自殘除外)材料。
無期徒刑和假釋的建議,應當在提出假釋建議前,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局批準。
二是監獄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監獄的假釋建議書後,對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三、人民法院審查案件材料後,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裁定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假釋。
假釋從裁定宣告之日起計算,緩刑考驗期為執行完畢的刑期。壹般緩刑期間不會減刑。刑期被判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假釋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