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對人體的麻痹作用還是比較大的,有的人酒品不好,酒後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經常做出出格的事情。對於行為人酒後滋事的行為,壹般要對行為人進行處罰。那麽我國醉酒尋釁滋事的處罰標準是什麽?接下來,法圖邊肖會給妳詳細解答。
壹、醉酒尋釁滋事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該行為是指具有責任能力年齡的自然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尋釁滋事,隨意毆打、追逐、攔截、侮辱他人,勒索財物,任意損毀或者占有公私財物,擾亂公共秩序,但情節不夠嚴重,造成嚴重後果,不足以刑事處罰的行為。行為人故意藐視社會公德、國家法紀,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觀上尋求精神刺激,發泄對社會、道德、法紀的不滿和反抗,向公眾“挑戰”;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時侵犯公私財產和人身權利,但侵犯的客體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
第二,尋釁滋事罪的最新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壹)》第三十七條,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致使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嚴格來說,酒後滋事的行為,在沒有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的情況下,不能認定為尋釁滋事罪。但此時也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處罰肇事者無可厚非。醉酒尋釁滋事的具體處罰標準,上文中有介紹。如果認定這種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要追究的責任是刑事的,即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