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業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具有法律效力。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是法律性質的民事合同。
二、雇傭合同的作用
1.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報到證到工作單位報到,再憑報到證轉移人事檔案和戶口。最後,就業協議和登記卡及其他相關文件將被存入妳的人事檔案,這將是妳就業的證明。
就業協議是給教育部門和高校作為就業率統計的壹部分,與畢業證發放無關。但有些學校為了提高學校的就業率,要求學生畢業時簽訂“就業協議”,否則沒有實習成績,沒有學位證、畢業證等。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國家相關政策也沒有這個硬性要求。遇到這種情況,畢業生可以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具體情況,教育部門會幫助解決。
2.畢業生未找到就業單位無法簽訂就業協議的,可以在申請暫緩就業協議有效期內申請暫緩就業,讓學校在兩年內免費保管其檔案和戶籍,暫緩就業期間可以隨時辦理就業手續,然後由學校出具報到證明和戶籍轉移證明,畢業生憑這些證明辦理人事檔案和戶籍關系轉移。
第三,聘用合同能代替勞動合同嗎?
“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僅憑“就業協議”,正式報到就業的學生勞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以上是關於就業協議是否對每個人都有法律效益的相關內容。在簽訂聘用協議的過程中,壹定要遵守聘用協議的相關規定,不能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