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
2.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壹般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3.構成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4.數額巨大或者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居民、商戶、企業等。有各種用電行為,各種用電行為都要經過有關電力部門的許可。凡不按電力部分許可使用電源的,都是竊電行為。竊電是壹種非常惡劣的行為,通過接外線等有安全隱患的方式規避電表記錄。這種行為是很大的安全隱患,可能會對其他公民的安全造成威脅,也有違公民道德。付出地獄般的代價。竊電包括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繞過供電企業的電能計量裝置;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封存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存用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阻礙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致使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不能正常進行的;
(二)擾亂電力生產企業、變電站、電力調度機構、供電企業秩序,致使生產、工作、業務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毆打、公開侮辱履行職責的用電檢查人員或者抄表員的;
(四)拒絕或者阻礙電力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七十壹條
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