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劇本殺的產業鏈來看,前期涉及的知識產權主要是版權。《著作權法》第二條第1款規定: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無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從這個角度來看,作者創作劇本時依法享有著作權,那麽我們還需要保護嗎?權利壹直存在,但如何表明它存在,如何證明它存在?只有證明作者創作的作品版權歸其所有,才能在受到侵害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麽作者在創作時應該做好哪些工作呢?筆者根據實踐經驗提供以下建議:1。保存劇本手稿;2.保存與出版商和劇本室的交易記錄;3.必要時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
對於在線app來說,作為腳本查殺服務平臺,它需要做到以下幾點。1.註冊了遊戲APP的軟件著作權;2.在接受劇本時,履行提醒義務,要求作者保證劇本為原創或具有發行權,並與作者簽訂相關協議;3.建立侵權反饋機制。當用戶反饋侵權時,應立即核實並處理回復。4.建立知識產權矩陣,加緊申請註冊相關商標。
對於線下門店來說,作為劇本殺服務的終端提供商,他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1.在接受劇本時,履行提醒義務,要求作者或出版方保證劇本為原創或具有發行權,並與其簽訂相關協議,必要時可要求提供其他證明;2.建立侵權反饋機制。當用戶反饋侵權時,應立即核實並處理回復。3.申請商標註冊,避免因商標混淆造成侵權。
綜上所述,劇本殺涉及的知識產權相對較少,但必須引起重視。知識產權要先布局,才能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