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看手機是妨礙駕駛的行為,會被扣2分,罰款20到200元。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壹次記二分,並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並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應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註意事項如下:
在沒有路燈的路上,壹定要打開遠光燈。遠光燈可以提高視距,減少視覺盲區,提前發現前方道路。由於夜間視線不好,觀察範圍變小,對觀察和反應能力要求更高。如果看不清前面的路,試著在遠光和近光之間切換。光線差不僅能幫妳識別路邊障礙物,還能提醒妳視線距離在哪裏,從而控制車速。
綜上,開車看手機導航會被扣分。這種行為屬於誤操作,危險駕駛。《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規定。如有此類行為,扣2分,罰款2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車門和車廂未關閉時行駛的;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關閉發動機或空擋滑行;
(五)在道路上拋擲物品;
(六)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七)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