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詐騙的量刑標準如下:
1.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無效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或者支票;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三)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簽發匯票、本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票據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無效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簽發匯票、本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利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銀行結算憑證進行金融憑證詐騙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