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建立後,文帝大力治理,提倡節儉,發展生產,平定陳朝,結束了魏晉南北朝以來的長期分裂,實現了國家統壹。與此同時,他在政治和經濟體制方面進行了壹系列改革。當時天下安定,經濟發達,所以封建史學家稱之為“開皇之治”。
皇帝統治的制度改革
1,政治-三省六部
隋文帝廢除了北周不合時宜的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度,漢魏時期恢復了該制度,基本確立了三省六部制。地方行政
2.法律-修改天皇的法律。
北周的法律殘酷而混亂。隋朝建立後,開皇元年(581),隋文帝命高炯等人參照魏晉舊法,制定《開皇法》。隋文帝在位第三年(583年),命蘇維、牛弘修改新法,刪除苛刻條款。《黃愷法》廢除了原有的閹割、砸車、斬首等殘酷刑法。規定完全不需要種族滅絕。減去死罪81條,流罪154條,行為和工作人員犯罪1000多條,保留法規500條。
3.政治——整頓吏治
在明確吏治方面,隋文帝自得國以來,大力治理國家,同時人才刻薄,容不得貪汙枉法。隋文帝命劉勝巡察河北五十二州,解救二百余人於那些不為世人所知骯臟勾當的長吏之手。各郡都感到敬畏。大清洗吏治,既是為了充實國庫,也是為了解除民困,這也是隋高祖統治繁榮的主要原因。
4.大興經濟大廈
隋在漢長安城東南建新城,名大興城。它位於Xi市及其東部、南部和西部。即唐代的長安城。隋朝開國之初,都城還在被戰火毀壞的長安老城。而且宮殿造型小巧,無法滿足新建的統壹國家首都的需要。此外,城市汙水已經沈積了上百年,底部很難排出,飲用水供應也是問題。因此,隋文帝放棄了龍首院以北的舊長安城,選擇了龍首院以南、漢長安城東南的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