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準證書(已從事其他業務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及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相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申請餐飲服務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準證書(已從事其他業務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及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相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