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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發明,發現,發現有什麽區別?

發現、發明、發現和找出之間的區別在含義、用法和側重點上是不同的。

第壹,意義不同

1、發現

偶然遇到;發現

2、發明

發明;組成 / 彌補 / 化妝 / 編造 / 和好 / 配置 / 補考 / 鋪(床)

3、尋找

動詞 (verb的縮寫)發現;找到;思考;感受;感受;裁決;法官。發現

4、找出

了解壹下;揭露

第二,用法不同

1、發現

Discover的基本意思是“去掉覆蓋物,讓它露出本來面目”。引申為“發現”,指發現的對象原本就存在,只是人們不知道,被發現者發現了。可以指人發現人、物或地方,也可以指人發現特定的活動或科學規律。

後來發現他曾是壹名間諜。

原來他是個間諜。

2、發明

Invent基本上是“發明”的意思,強調運用想象力創造事物(機器、設備、方法、材料等。)前所未見的;也可以指通過調查、研究和思考發明有用的東西,強調通過智慧和思考而不是靈感“發明創造”。用作比喻,也可以指編造借口、理由、事實等。出於不誠實或壞的目的。

妳能告訴我是誰發明了電話嗎?

妳能告訴我是誰發明了電話嗎?

3、尋找

find的基本意思是“找,找”。在做“找”解的時候,是指找到已經存在但以前不知道的東西。在制定“尋找”解決方案時,意味著找到妳要找的東西,知道它的下落,並強調尋找的結果。

引申可以解釋為“發現”、“偶然相遇”、“提供”、“試圖得到”、“明知有”。法律中使用術語也可以指“裁決”。

我們在北海發現了石油。

我們在北海發現了石油。

4、找出

“發現,發現”,通過觀察、調查、研究,搞清楚事情的情況。

我們必須查明這壹事件的真相。

我們必須查明這件事的真相。

第三,側重點不同

1、發現

作為動詞,它的意思是“發明”和“發現”,發現的意思是發現或偶然發現原本存在但從未被認識到的東西。

2、發明

作為動詞,它的意思是“發明”和“發現”。發明是指發明不存在的東西,有時也可以指虛構和捏造。

3、尋找

作為動詞,它的意思是“發明”和“發現”。Find是指搜索的結果,即“find”,是壹個非連續動詞,沒有discover那麽正式。

4、找出

作為動詞,它的意思是“發明”和“發現”。搞清楚,就是通過觀察和調查,把事情搞清楚,搞清楚。多用於不易直接發現的復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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