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嫌疑人無罪釋放是合理的。哪怕屏幕前的我們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確實是兇手,哪怕我們是陪審團成員,事先知道嫌疑人的殺人事實,我們也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制度,莊嚴宣告嫌疑人無罪。這是維護法律尊嚴所必需的。如果真的要起訴嫌疑人,就必須拿出比電影裏表現出來的多得多的證據,比如雪夜的DNA鑒定,信件書寫時間的碳60鑒定,犯罪現場殘留布料的鑒定,甚至是刀的紋理鑒定。只有證據確鑿,才能以法律的名義給嫌疑人定罪。
另壹方面,法制不健全。法律是有限的封閉區間,人的行為是無限的開放區間。我們怎麽能要求用有限來覆蓋無限呢?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從這部電影中壹窺英美法系的各種特點。就像辛普森殺妻案壹樣,只要在庭審中嫌疑人被判無罪,無論未來出現多少新的證據或證人,他都將被永遠赦免,永遠與本案無關。英美法系的這壹制度保證了任何壹個弱者都不會被公權力反復糾纏。不管妳說合理不合理,這就是法律。
英美法系的另壹個特點是判例法,沒有系統的成文法律規定。所以爵士(辯護律師)會拿出壹堆判例給法院,而不是引用某個法律的某個條款。
所以總的來說,無論是騎士維護了正義,還是嫌犯利用法律制度的漏洞逃脫了懲罰,這個判決都是法律意義上最合理的結果。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是兩回事,法律正義和壹般意義上的正義也不是壹回事,有時甚至是背道而馳的。法院要講的是法律事實,要維護的是法律正義,爵士也盡力維護了法律正義和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