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的適用範圍是勞動法的有效範圍。壹般來說,勞動法的有效範圍是指勞動法在空間、時間和人的有效範圍。
(1)勞動法的空間適用範圍是勞動法的地理適用範圍,與不同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直接相關。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統壹適用於全國;地方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在其管轄範圍內適用,但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規只適用於民族自治地方;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只適用於特別行政區。
(2)勞動法的時間適用範圍是時效。勞動法生效和失效的時間,也就是勞動法的時間效力,在頒布時有兩種規定。壹種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另壹種方式是規定公布後不立即生效,而是規定壹個實施時間,從實施開始時間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頒布,1995年10月5日施行。勞動法失效也有兩種情況。壹種是法律本身規定了生效的終止或者出現壹定條件時自然生效;另壹種情況是新的法律法規頒布後,原有的法律法規失效。
(3)勞動法對人的適用範圍,即勞動法對誰生效。各種勞動法規的適用範圍都有明確規定,是采取正面列舉的方式規定誰生效,還是采取排他的方式規定誰不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壹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各類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勞動者不受民族、種族、性別和宗教信仰的歧視。
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對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和退出現役的軍人就業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衍生問題:
勞動法的主要目的是什麽?
勞動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工人。《勞動法》第壹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