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傷情鑒定為輕傷的,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同時可以要求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如果被打後想維權,可以采取以下步驟:
1.保護好自己:如果被打後受傷,要及時就醫,保留相關診斷書和病歷。同時,要保留現場證據,如視頻、照片、證人證言等。,以便在必要時證明侵權事實和損失程度;
2.報警:如果被打後情況嚴重,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在調查中,警方會收集證據,了解事情經過,並根據情況對肇事者進行相應處理;
3.尋求法律幫助:被打後想維權,可以咨詢律師,尋求法律幫助。律師可以為被毆打者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幫助他們維護自己的權益。
4.賠償請求:如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被毆打者可以根據所遭受的損失,向加害人主張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等方面的賠償。
綜上所述,需要註意的是,在維權過程中,需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不要采取過激的行動,以免給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同時,也要尊重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維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自己,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